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港中醫院結業的反思


港中醫院終於九月頭結了業!對於維護生命人士而言,這無疑是一個好消息。據稱港中醫院每年處理香港六成的合法墮胎個案,因此它的結業肯定令本港墮胎更加困難。但港人不一定要在港才能墮胎北上往深圳墮胎也絕對不是難事。所以要減少墮胎還是要從多方面著手從教育今人知道墮胎是錯的;從政治途徑收緊合法墮胎的空間等等

但大眾之所以准許醫護人員殺害胎兒的背後,的確存在很多誤解和歪理,連規管合法墮胎的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的第47A,亦存有例如殘疾歧視等的歪理。(筆者將寫另一篇blog來討論墮胎法背後的歪理。)在醫療科技發達的今天,先進的四維超音波已可以令我們看見懷孕八至十二週胎兒的面貌,以及其胎中的動態,令眾對懷孕初期的胎兒,增加了認識。眾不能夠再當胎兒作為「一團細胞」看待,而要真真正正把它當一個小孩子看待。

此外數月前在英國的「醫療倫理雜誌」(Journal of Medical Ethics) 刊登了關於產後墮胎」的一篇文獻,指出由於墮胎和殺嬰其實在理念上是十分相近;若大眾可以為了多種理由接受墮胎,那麼他們亦應該為同樣的理由接受殺嬰文獻刊登後引起巨大的回響,因為很多人雖然接受了墮胎,但始終不能接受殺嬰。這是不合乎邏輯的天主教教會一向都將墮胎和殺嬰一視同仁同樣地譴責它們,因為它們都一樣殺害無辜。只是有些新教教派卻接受了世俗倫理的功利主義,因而接受墮胎作為嚴重殘障、因姦成孕…等等困境的解決方法。久而久之,這些新教教派便漸漸全面接受了墮胎。這顯然是一個「溫水煮蛙」的例子。既然墮胎已廣泛被大眾接受,以邏輯而論,下一步當然是殺嬰。相反地,若殺嬰是不能接受的,以邏輯而論,大亦要全面反對墮胎

另一方面,政府將増加家計會的資助,令它能夠擴張其墮胎服務,來彌補港中醫院結業所造成的空缺。這畢竟是用了納稅人的錢。作為一位維護生命人士,又怎可以任由政府用你的稅款,做一些違背你良心的事呢?在一些西方國家,政府可以承諾其公民,不會將其稅款用作一些違背他們良心的事。在一些有國家宗教的地方,政府可以把稅款本來用作資助國家宗教的部分,撥作非宗教慈善用途。同樣地,維護生命的公民,亦可申請政府,把稅款本來用作資助墮胎的部分,撥作其他公益用途。究竟這會不會在香港發生呢?


歐陽嘉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