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

「生命倫理、多元文化及宗教」國際研討會

本月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生命倫理暨人權教席」和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聯合舉行了一個國際研討會 主題是生命倫理、多元文化及宗教,取材於「世界生命倫理與人權宣言」的第12 尊重文化多樣性和多元化。為期三日的研討會,除了邀請了來自十個國家、十多個國藉的專家,本港亦有多位倫理學者參加研討會,包括本港四間大學的教職員。

研討會首先研究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05年發表的「世界生命倫理與人權宣言」,然後探討了人權的不同理念。研討會便逐一探討七大宗教對人權和生命倫理的不同立場。七大宗教包括了天主教、佛教、道教、孔教/儒家思想、伊斯蘭/回教、印度教及猶太教。研討會這部分的模式是由一位講者探討某宗教的立場,然後由一位以同一宗教傳統的講者和一位以不同宗教傳統的講者討論那立場。三位講者演講後,便由與會學者自由討論,充分探討該宗教對人權和生命倫理的不同見解。

由於權利(包括人權)是一個較為近代的概念,七大宗教都沒有提及權利或相關的概念,它們反而講及責任。但如果責任的對象是人,我們便可以說那人有權要求他人行駛對自己的責任。但宗教所談及的責任並不一定和現代人談及的權利一樣,而且現代人認為是較重要的權利,亦未必受到傳統宗教的重視。最麻煩的還是一般人對權利,有「權利是王牌」的期望,往往令權利顯得不合理。三日的研討會未能作出具體的結論,但七大宗教對生物倫理與人權的坦誠對話,增加了互信及了解,找出合作的空間。此外研討會亦強調了現今世俗主義及其生命倫理與傳統宗教的分歧,令七宗教的對話加添意義。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生命倫理暨人權教席」亦議定於明年十一月於墨西哥舉行下一屆國際研討會,探討宣言的第14條(社會責任和健康)或第16條(保護後代

歐陽嘉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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