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生命倫理的去向

2010年即將告終,敎區生命倫理小組誠意地邀請我開發這「博客」來迎接新的一年。

自「生命倫理」這名詞在1971年被美國首先引用,今年已是生命倫理發展的40週年。我想藉此機會看看這學科的由來及所向何處。

說來也奇怪,生命倫理從兩股對立的趨勢開始–其一是宗教,另一是世俗。起初,宗教的聲音很強而很多學者是神學家及宗教學家。但是,很快這些聲音被哲學及法律的觀點蓋過,因為當醫學及科學的發現在這領域迅速出現時,它們看起來比神學觀點更中立及不偏頗。

今天在很多的辯論中常見到世俗的生命倫理佔優勢。兩個月前,我參加了在 Princeton大學舉行的一場對墮胎的辯論。值得關注的是有些講者對墮胎的開放程度甚至可以推至產後,即是,當嬰兒或他的父母受痛苦時,我們應該容許將嬰兒殺死。(參看http://uchv.princeton.edu/Life_Choice/)

這裡可以看到生命倫理已經變得頗世俗化,與基督徒的人類生命的神聖性信念對立。不過,有一件有趣的事值得一提。與我一起列席的有三位講者,他們大聲疾呼地呼籲使用各種避孕工具及避孕套去防止墮胎。與其跟他們的論據對衡,我講述天主教的性及生育理念是怎樣的美,與及性開放及自由文化給現代青年人帶來的痛苦。最終人是要倚靠自己作出正確自由的選擇,激發自己以更高尚的情操去尋找人類生命中的真、善、美。

科技時代給予我們更大的力量去操縱自然,我們亦處於即將改變自己之際。最近的新聞有香港大亨在沒有母親的環境下,用生殖科技使三名男嬰同時出生。這是一個基本的例子,科技怎樣被人類利用去改變對性、生殖、家庭關係及最終人性的觀念。

今天,生命倫理正處於科學、醫學、法律、倫理及宗教的十字路口。我希望這個新「博客」將會成為討論這些影響著我們及我們後代的重要議題的平台。

譚傑志神父 LC,MD,PhD

(作者簡介:
譚傑志神父出生在香港,十五歲時移民到加拿大,畢業於多倫多大學醫學院。當上家庭醫生一段時間後,得到聖召,加入了基督軍團修會(Legionaries of Christ)2004年晉鐸。譚神父意大利羅馬宗座宗徒之后大學修讀哲學和神學學士,並完成生命倫理的進修。現任羅馬宗座宗徒之后大學生命倫理科教授,也是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的客座教授。)

3 則留言:

  1. 時代的轉變令人對生命的價值也改變,末出世的胎兒不是人,末見手腳的胚胎不是人,可以打掉;成為人後,痛苦受不了生命沒意義,不想做人;不喜歡受束缚又想有小孩,就隨意製造 "人",大家一味沒方向的去滿足私意,殺害生命、操控生命,這就是現代人的惨况,家不家、人非人! 科學和醫學的大前題應是為人的利益,為尊重生命,脫離了這原則就是災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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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即是,當嬰兒或他的父母受痛苦時,我們應該容許將嬰兒殺死"

    好恐佈!按此道理,如果孩子認為父母或老師令他們痛苦,我們是否容許他們把我們殺死?

    建議:應增設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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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看到現代很多人本末倒置,把重要的生命當作可以隨便丟棄的物品,以為這刻把心一橫的丟掉便可以把一切煩惱拋去,變成海闊天空。殊不知發生的事確是曾經發生了,歷史事實永遠不可改變。很多時人會午夜夢迴,整件事會反覆在腦海中徘徊,揮之不去。為什麼? 因為人有天性、良知。人知道那是自己的骨肉,不是長出來的腐瘡。現在醫學亦似乎忘記了自己的使命。指導人殺死一個生命相對於找尋辦法去醫理一個難治之症是容易得多的。反正那不是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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