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冰桶挑戰有何問題?

冰桶挑戰正在瘋靡全世界,為提高大眾對肌肉萎縮性側索硬化症 (ALS, 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 一種運動神經元疾病Motor Neurone Disease) 的認識及為對抗此病的慈善機構籌款。大家會在社交媒體上見朋友接受冰桶挑戰,甚至自己也參與了挑戰。但冰桶挑戰其實存在了一些生命倫理問題

提高大眾對肌肉萎縮性側索硬化症 (ALS) 的認識,本身是沒有問題的;而為對抗此病的慈善機構籌款也不應該有問題。若善款是用來支援患病者及其家庭,這當然是無問題的。用善款去資助科研尋找治療肌肉萎縮性側索硬化症,卻可以存在生命倫理問題的。以冰桶挑戰籌款的主要慈善機構 ALS Association (ALSA)  ALS Canada,都會資助胚胎幹細胞研究,而胚胎幹細胞研究是要毀滅人類胚胎 (因而殺害了其中的人命),所以天主教教會不能支持胚胎幹細胞研究 : 
「培養人的胚胎,作為可利用的生物原料,是不道德的」。(天主教教理 2275)

天主教教會不會因為 ALSA  ALS Canada 支持不合乎倫理道德原則的胚胎幹細胞研究而阻止教友參與冰桶挑戰,但捷醒教友們要選擇捐資助沒有倫理道德問題的組織:

如想捐款支持醫療研究,可考慮以下機構:
John Paul II Medical Research Institute (www.jp2mri.org)
Deveber Institute (www.deveber.org)
如想捐款支援ALS病人,可考慮以下機構:
Team Gleason (www.teamgleason.org)

(組織名單出自生命恩泉的網誌 : http://life.fountainofloveandlife.org/blog/ice-bucket-challenge/ )



歐陽嘉傑醫生

2014年8月26日 星期二

因維護生命而受迫害的查贊教授 (Prof Bogdan Chazan)

查贊教授 (Prof Bogdan Chazan) 是一位波蘭的婦產科教授,在華沙的聖家醫院工作並擔任其婦產科主任。今年六月,由於他拒絕為一名婦人進行墮胎,又不肯把她轉介到其他醫生給她墮胎,被市長解僱。那婦人是以試管嬰兒科技懷孕,查贊在產前疹斷時,發現胎兒的腦部有嚴重殘障,但反對墮胎的查贊教授,不但不提意墮胎,反而向那媽媽推介初生嬰兒善終服務。

查贊教授是一位虔誠的公教徒,活躍侍奉本地的天主教醫生團體及世界天主教醫生協會。他是 MaterCare International (一個附屬世界天主教醫生協會,為非洲貧窮國家的產婦服務的慈善組織) 的董事。他亦在上次世界天主教醫生協會會議上演講,有意試管嬰兒科技和維護生命的議題。

查贊教授這樣被解僱,是嚴重地侵犯了他的宗教和良心自由。世俗社會現已把墮胎列為一樣醫療程序,但墮胎始終是殺死了一條人命,根本不應與醫療程序相提並論。雖然法律可能在一些指定情況下容許進行墮胎,但合法不一定合乎倫理道德 : 香港的法律是在有限度的情況下,把墮胎非刑事化而並沒有把墮胎合法化。在一個多元化社會平衡不同聲音的訴求,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本週的公教報社論亦提及查贊教授被解僱一事,又探討良心抗議 (conscientious objection) 的課題 - 大家可上網參考



歐陽嘉傑醫生

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

宗座生命學院集論衰老、殘疾

宗座生命學院,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至二十一日,舉行了第二十次大會。主題為衰老及殘疾。
隋著醫療科技的進步,人類在世之生命得以延長。除了帶來長壽之外,也帶來了一大批有某些殘疾的老年人。
事實上,全球六十歲以上的人口比五歲以下的多;而在二零三零年,六十歲以上者就會比十歲以下者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球有十億人是殘疾人仕,而當中四份之一是老年人。
很多殘疾其實跟活習慣有關。加上年紀老邁,以及一些疾病如中風、心臟病、糖尿病、關節炎、老人痴呆症,以及它們帶來的後果,形成了各種殘疾。而發病率則與貧窮問題,和他們可得之有限度醫療服務有關。
不少國家因老年人和殘疾人仕的人數上升,需要提高照顧他們的支出。世界各地對醫療服務的憂慮也加深了︰如醫療服務的分配、可行性、質素及財政上的持續性等等。也有人懼怕,在不久的將來,醫療問題最終會在社會不安穩的情況下崩潰。
公教社會輔導可以透過兩大宗旨︰團結和輔助,解救這個問題。前者可促進殘疾人仕與家人及親屬間的聯繫,形成基本的社交網絡,更是政府資助以外的另一個解決方法。輔助則可讓老年人變得開懷,不再依賴藥物,更可讓他們得到解脫。有些人亦提到有需要改變醫療服務提供之模式,強調防患未然及對他們的教育。
老年人與殘疾人仕被視為社會中的弱勢社群。現代人對他們有著兩種不同,甚至是矛盾的看法。在一方面,一些有愛心、正義、反歧視的人要求大家關注這些有需要的人。另一方面,享樂主義及功利心態令人嚮往完美及長生不老、青春常駐的生命,也令人難以接受弱勢社群的脆弱與依賴。後者強調自我照顧及自我實現,會導致這些弱者只可以安樂死及協助自殺來解決自身的殘弱。
這矛盾於二零零八年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曾出現。雖然裡面有些能夠保護殘疾人仕的正面元素,但羅馬教廷因其首次承認墮胎是基本權利而沒有簽約。
法國倫理學家Marie Jo Thiel認為關懷殘疾人仕的時候,不只視他們為有需要、脆弱的,同時,根據人權和護理倫理給予他們權力,視他們為兄弟姐妹。
衰老是種神秘的狀態,科學試圖滲透,甚或征服它。人均壽命在過去一百年間上升了三倍。我們可以再延長我們我壽命嗎?現代醫學的目標似乎是要製造沒有殘疾的長壽。有許多研究者試圖找出人衰老的原因,要將其停止甚至逆轉。再生醫學的目的是通過幹細胞療法更換受損的細胞和組織。不過我們必須想一想︰值得這樣做嗎?代價是什麼?生命真的可以被無限延長?能免疫殘疾的藥是否藥物存在的最終目標?基督信仰為我們帶來永生的另一個意義。
正如教宗方濟各對學院成員講話時所說的︰「健康固然是個重要的價值,但它並不能決定一個人的價值……老年人所經歷最嚴重的剝削,並不是身體的虛弱,也不是因身體殘弱所導致的殘疾,而是被遺棄,被排斥和愛的剝削。」
譚傑志神父

2014年7月5日 星期六

非法、犯法、惡法

佔中公投是「非法」而佔中是犯法。甚麼是惡法呢?

非法是不合法,所以可算是和犯法同義。但佔中公投是一次非政府的投票活動,而投票表決是一項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活動,一般不會是非法的。如果說因為政治敏感的議題而不應舉行投票,那麼有政治議題民調也應當作犯法的。但顯然這些民調不斷地在本港舉行,而舉行政治議題民調的人和機構還未被捕,又沒有人可以指出這些政治議題民調是觸犯了那些法律,因此這些民調和佔中公投應該不是非法的

佔中是公民抗命,當然是犯法的,但雖然市民一般不應犯法,但有時犯法也不一定是錯的。如果國家或地方有違反天理和公義的惡法,公民是有責任為公義而犯法的。難道我們忘記了孟子也曾叫正人君子,有必要時便要去捨生取義。但盡管「一個政府濫用權利來壓迫國民。在這種情況下,國民對政府所命令在客觀上有益于社會公共福利的事仍須服從﹔但是他們可以為了保護本人和同胞們的利益,在不越出倫理和福音所容許的範圍內,對政府的濫用權利作出抗拒。」(天主教教理第二二四二條,後為CCC2242)教友可否參佔中,便要根據這段訓導去抨估。

其實教會一向是叫人去奉公守法的:「國民的義務是同政府合作,在真理、正義、連帶責任和自由的氣氛下,致力于社會的建設。」(CCC2255)但如果政府的惡法要人民做一些違背良心的事人民便要拒絕服從這些惡法:「如果執政當局的命令違背道德的要求,國民憑良心有責任不去順從。」(CCC2256)其中的例子包括容許墮胎的法。某此國家或地區是不容許醫生因良心理由而拒絕參與墮胎;當地的公教醫生其實仍是有責任拒絕參與墮胎而犯法的。

公教政客也受惡法影響;「遇到本質上不義的法律,例如准許墮胎或安樂死的法律,政客絕不應該 投下贊成的票」。(生命的福音第七十三條)信理部於2003年發出的『有關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議的考慮』的第十條,亦清楚列明公教政客對惡法的道德責任: 在立法團體首次審議〔惡法〕的法案時,公教立法者有道德義務清楚並公開地提出反對。若〔惡法〕已開始實施,公教從政者應盡量使人知道他的反對; 如果無法完全廢除這樣的法律,〔而〕公教從政者 對這法律的「個人立場是堅決反對」,而這立場又是眾人皆知,並避免了惡表的危險,他便「可以支持限制這法律所造成的傷害的法案,或支持減輕這法律對大眾輿論及公共道德造成的不良後果的法案。」


歐陽嘉傑醫生

2014年6月30日 星期一

不做變性手術可否讓跨性別者以新性別生活?

城中熱門話題之一,是可否在法律上承認跨性別者 (包括未完成變性手術的人)的「新性別」?立法會正審查將本港的婚姻法律修改,以迎合終審庭對W 小姐一案的審判。修訂案原本以終審庭的裁決,只讓接受了整系列變性手術的人,在本港婚姻法律上,以「新性別」結婚。修訂案更把跨性別者所須要進變性手術列入法律中。但有此人士卻認為香港可以邁向一種不用動手術的性別確認權法律;這又是否可以接受呢?這種法律可以發生那些問題?

我們可以向外國借鏡。有些西方國家或地區,已容許這些未完成全套變性外科手術的人,被確認為屬於新的性別。但問題又隨之而發生:有一位外觀女性化的跨性別男士(CF君)雖然還擁有男性性器官,在美國某州獲得使用女厠和女更衣室的權利。但CF君多次在女更衣室被其他女孩或女士看見她的男性性器官。當一些使用女更衣室的女童告知其家長,而家長們因而投訴,當局只可以指出CF君有使用女更衣室的權利,而他們又有責任維護這權利,只會叫那些不願意見到CF君性器官的人士,使用女更衣室的一個特別區域。這種踐踏了眾人利益來維護一小數自私人權利的法律,是絕對違反公義的,所以不應該在任何國家或地區通過。

此外又有些地方,會把兒童包括在這樣的性別確認權法例內,令患了性別焦慮症的孩子,可以選擇以另一性別生活。但大部分的兒童患者都會在成長作出自動調正,即使在沒有治療或介入下,病情往往會自動減輕,甚至痊癒。其實只有5% 12% 的兒童患者,會演變成青少年/成人性別焦慮患者。如果太早給孩子作了選擇,而日後病情轉好,孩子要回復原本性別生活,便會更加困難。

因此這種不用動手術的性別確認權法律不適宜在修改本港婚姻法律的時候作出考慮。至於香港社會可否接受性別確認權法,便可讓社會日後再探索。


歐陽嘉傑醫生

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疫苗的倫理爭議


近日有報導指由於生產線曾出現問題,全世界水痘疫苗短缺,可能影響本港兒童接種疫苗的情況。雖然水痘疫苗並不是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的一部分,但翻查之下,原來水痘疫苗是一種「問題疫苗」。為什麼水痘是「問題疫苗」?「問題疫苗」有什麼問題?它們有什麼疫苗的倫理爭議?

其實有兩種「問題疫苗」,有不同的倫理爭議︰一種是因為其生產過程會涉及「不法生物材料」,而另一種是性傳染病或其後遺症的疫苗﹙如俗稱子宮頸癌疫苗的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本文只會討論前者,後者可能在另一篇貼文交代。聖約望保祿二世的通諭「生命的福音」第十四段提到人工生殖技術所產生的多餘胚胎,會成為「生物材料」,來作醫療科研用途。但其實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有科學家用新鮮墮胎嬰孩屍體的組織,培植細胞品系,用作培植過濾性病毒及製造不同的病毒疫苗。其實今天仍然運用的疫苗,亦有採用這些不法生物材料製造的,包括近期全球短缺的水痘疫苗及德國麻疹疫苗

信理部於二零零三年收到了美國團體 Children of God for Life 來信諮詢有關這些以不法生物材料製造疫苗的倫理問題信理部將問題交給宗座生命學院研究,而後者於二零零五年發表文件評論這些疫苗 (Moral Reflections on Vaccines Prepared from Cells Derived from Aborted Human Foetuses)宗座生命學院指出家長是有重大的責任使用其他(無問題)的疫苗,但他們亦有責任對於那些問題疫苗提出良知抗議但在無其他選擇下我們既要挑戰現有疫苗的倫理立場以鼓勵其他合乎倫理道德的疫苗的發展;亦可以運用有問題疫苗去保障兒童、孕婦和社會人口的健康盡管這類問題疫苗的運用可以在現有環境下合乎若干倫理原則這只不過是為了避免傷害兒童、孕婦和社會人士的利益而已但疫苗的運用不代表疫苗的製造、銷售是道德的。此外其運用所涉及與邪惡的合作是迫不得已的,而這些不義的選擇是要盡快被取締的

信理部於二零零八年發表的「人類尊嚴」訓導亦指出有時候嚴重的理由可以准許使用不法生物材料製成的疫苗但家長需要表達對疫苗的反對並要求醫療體系提供乎合倫理道德的選擇(35)

美國教友可溜覽 Children of God for Life 的網站 (www.cogforlife.org ),而取得有關那些在當地通用疫苗的資料,那些疫苗是利用不法生物材料製造出來的,可以作出適當的選擇。美國天主教醫生會支持教友在無其他選擇下運用問題疫苗,亦呼龥教友們表達對疫苗的反對並要求醫療體系提供乎合倫理道德的選擇。至於本港教會,生命倫理小組正在聯絡天主教醫生協會及天主教護士會,籌備發表有關本港通用疫苗的資料,其中那些疫苗是利用不法生物材料製造出來的。小組亦考慮成立關注小組,一方面監察問題疫苗事態發展,另一方面遊說本港醫療體系提供乎合倫理道德的疫苗


歐陽嘉傑醫生

2014年4月21日 星期一

兩款流行的靈魂病毒

在全城熱門話題之一:同志平權的討論中,往往出現了以下兩種論調,促請基督徒接納同性戀和同性婚姻:基督的大愛為何不能包容/接納同性戀;和既然大家都是罪人,為何要針對同性戀,把這種行為定位成罪行?但這兩種想法其實都是錯的,但由於它們似是而非,所以會令很多人誤入歧途。這兩種想法真正是近時流行的兩大靈魂病毒

為甚麼基督的大愛不能包容/接納同性戀? 基督的大愛其實是接受有同性性傾向的人士,但愛一個人不等於縱容他的任性。一位Facebook朋友介紹了一篇由一位同性戀的天主教徒的網誌 Gay Catholic and Doing Fine (http://lifeteen.com/gay-catholic-and-doing-fine/):作者比喻一位同性戀的人,是一位愛吃沙的小孩子。教會便像其母親,阻止他吃沙傷害自己。但為人父母的人更可聯想到孩子們愛吃雪糕、炸薯條和喝汽水。深愛子女的父母不會讓子女只吃雪糕、炸薯條和喝汽水,因而引致營養不良及生病,所以父母會限制或阻止他們吃雪糕、炸薯條和喝汽水,並與此同時確保他們均衡飲食,令他們可以健康地成長。基督的大愛不是不能伸展而包括有同性性傾向的人士,但既然愛他們,就不想見到他們以同性性行為,不斷地傷害自己的身體和靈魂,因此要堅決地說:「同性戀行為是嚴重違反貞潔的罪。(CCC2396)

至於第二款靈魂病毒,就最好以兩月前一次在Facebook社交網站的一些回應作為實例。某朋友轉戴了一段關於美國高院支持同性婚姻的裁決及當地華人基督教教會的反應,被其友人指是教會濫用了神的名字進行歧視。那人又以聖經中耶穌所說的一句來反駁他人:「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8:7)他本想用耶穌那句說話,叫人只要去愛便可以,而不要計較對與錯。但這真真正正是斷章取義了。其實耶穌(真正無罪的那一位)並不是要廢除罪惡,而是要人給那些會改過自身的人們多一個機會。當眾人離開之後,耶穌對那淫婦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

當然我們大家都是罪人,亦不配審判誰人有沒有犯罪,但如果某些行為客觀上是一種罪行,而我們又不提醒那些有機會犯罪的人,那麼我們在道理上亦要為那些人的犯罪,負上一些責任。此外,若我們也愛這些有機會犯罪的人,我們也應該不想他們犯罪,因此我們的愛心也會促使我們,提醒他們某些行為是罪行,並勸喻他們避免那些行為。

事實上還有另一款理念上的病毒:有些人會用反歧視的概念,為同志爭取同性婚姻。但信理部於二零零三年發出「有關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議的考慮」中第四條指出「我們絕對沒有理由,視同性戀者結合與天主計劃中的婚姻與家庭,有任何程度上的類同或稍微相似之處。」既然兩者不同,理當有不同的處理方法。那篇訓導的第八條又指出「尊重和不歧視他人的原則,並不能用來支持認可同性配偶結合的法律地位。拒絕向﹝同性配偶的結合﹞賦予婚姻的社會及法律地位,並非不公義的事;反而是公義所要求的。」

(至於平等與歧視的討論,可閱讀201212月在本網誌發表了的文章http://catholic-bioethics.blogspot.hk/2012/12/blog-post.html


歐陽嘉傑醫生